蚌埠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蚌埠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
2019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承担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三)负责全市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残抚恤工作;审核申报烈士称号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残等级;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活动。
(四)负责全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和军供站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负责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上报并统一发布灾情;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使用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六)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牵头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七)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措施;研究拟订城镇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市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
(九)承担全市有关民政事务的行政审批职能;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标准;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捐助;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和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福利企业的年检工作;拟订全市福利彩票发行方案及管理本级福利资金工作。
(十)研究拟订全市殡葬改革政策,推行殡葬改革;指导全市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十二)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的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编制汇总统计年报和民政事业费决算;负责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工作。
(十三)拟订全市民政系统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市民政系统职工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蚌埠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有关涉及市民政局职责划转情况说明如下。
将市民政局的老龄工作相关职责划转至新组建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划转至新组建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划转至新组建的市应急管理局;将市民政局的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管理职责划转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3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蚌埠市民政局 |
行政单位 |
2 |
蚌埠市社会福利院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蚌埠市救助管理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蚌埠市军队离退休第一休养所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5 |
蚌埠市军队离退休第二休养所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6 |
蚌埠市军队离退休第三休养所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7 |
蚌埠市军供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8 |
蚌埠市殡葬管理所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9 |
蚌埠市革命历史陈列馆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10 |
蚌埠市殡仪馆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11 |
蚌埠市平山公墓管理所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12 |
蚌埠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13 |
蚌埠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
(一)加强党建基础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按照基层党建“5+X”工作模式和“1+4”工作法,提升党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的融合度,打造具有民政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品牌,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民政基层能力建设有新提升。加快落实市级示范培训、带动县级轮训全员覆盖的工作机制,尽快提升民政专干的能力素质和服务水平,实现从新手到能手、从能手变抓手、从抓手到成果的快速转化。
(三)社会救助工作有新扩容。扩大低保城乡统筹范围,实现困难群众低保服务均等化。强化社会救助信息化平台在乡镇和村级使用,提升“一门、一网、一次”服务效率。总结救急难基金会和慈善总会“互联网+救助”工作经验,实施更多的成功案例,擦亮救急难工作蚌埠品牌。继续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革,完成区域性特困供养中心建设,对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实行集中养护。
(四)养老服务工作有新举措。加快蚌埠民政园项目后续工程建设,打造示范性智慧养老服务中心。加强养老机构事后监管,推进市、区、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创建养老护理技能品牌或居家养老服务品牌。
(五)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有新突破。加强与市信用部门合作,加快构建“诚信+监管”社会组织管理模式,通过搭建信用平台、推动行业自律、加强信用成果运用等手段,对守信主体给予激励、对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实现社会组织监管由单一行政监管向协同共治转变。
(六)社区治理和地名管理工作有新气象。以争创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为抓手,总结推广龙子湖区社区“全科社工”服务模式,打造南山郦都社区省级智慧社区建设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进“三社联动”,有效提升社区工作活力。地名是最能体现一个城市特色的标志,要把值得回忆的、有影响力的蚌埠老地名保留下来,新命名的路段一定要体现出蚌埠文化、蚌埠特色。
(七)社会事务管理有新亮点。面对当前层出不穷的儿童暴力案件和校园欺凌事件,充分发挥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作用,设立儿童保护热线,实施好爱佑安生项目,依法维护儿童权益。坚持惠民殡葬工作方向,加快推进羊山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出“千元”惠民殡葬项目,让群众有更多的选择。市殡仪馆殡仪服务标准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八)监督检查机制有新健全。落实月调度、季推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鼓励民政干部在工作中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充分发挥好局机关党委纪委作用,运用好“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用过硬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为民政工作保驾护航。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蚌埠市民政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蚌埠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收支总预算19,868.8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等。
二、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预算19,86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80.1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19.16万元,下降3%,原因主要是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减少,占收入预算85%;政府性基金收入2,638.0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38.79万元,增长6%。原因主要是彩票公益金地方留存收入增加,占收入预算13%;其他收入350.6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98.73万元,增长131%,原因主要是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占收入预算2%。
三、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预算19,868.8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81.64万元,下降1%,原因主要是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安排2,661.24万元,占支出预算13%,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7,207.62万元,占支出预算87%,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其他支出等。
四、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民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9,518.1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80.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38.04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518.1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17.96万元,占83.6%;卫生健康支出332.31万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149.36万元,占0.77%;其他支出2638.04万元,占13.5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0.50万元,占0.41%。
五、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蚌埠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80.13万元,比2018年预算拨款减少519.16万元,下降3%,原因主要是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17.96万元,占96.67%;卫生健康支出332.31万元,占1.97%;住房保障支出149.36万元,占0.8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0.50万元,占0.48%。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19年预算安排425.6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3.49万元,下降5.23%,下降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转退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2019年预算安排195万元,与2018年预算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2019年预算安排2647.5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89.4万元,增长22.68%,增长原因主要是社区网格员保障经费和社区工作人员重点绩效市级配套经费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2019年预算安排609.0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368.83万元,减少79.55%,减少原因主要是去年安排的民政事业项目已完成,今年不再安排。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安排24.7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25万元,增长20.69%,增长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待遇保障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安排177.0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9.7万元,增长12.52%,增长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待遇保障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安排265.7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6.43万元,增长6.59%,增长原因主要是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安排34.6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95万元,下降7.84%,下降原因主要是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2019年预算安排45.5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8.39万元,下降28.75%,下降原因主要是优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减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9年预算安排277.9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2.6万元,增长58.52%,增长原因主要是优抚对象保障费用增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2019年预算安排242.7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6.07万元,下降12.94%,减少原因主要是军休人员自然减员。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2019年预算安排83.8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6.93万元,增长25.29%,增长原因主要是军休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19年预算安排4,539.1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84.93万元,增长20.91%,增长原因主要是殡仪事业单位维修改造和公墓建设等支出增加。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19年预算安排471.0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55万元,增长0.76%,增长原因主要是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9年预算安排5,55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55万元,增长11.1%,增长原因主要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水平提高。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19年预算安排12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一致。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19年预算安排174.9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8.01万元,下降4.38%,下降原因主要是救助管理机构运转支出和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减少。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2019年预算安排5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5.2万元,下降54.24%,下降原因主要是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减少。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19年预算安排21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2.8万元,下降13.51%,下降原因主要是拥军优属活动支出减少。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部队供应(项)”2019年预算安排112.1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16.51万元,下降50.95%,下降原因主要是军供站维修改造任务已完成,今年不再安排。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019年预算安排5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新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保障经费。
2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9年预算安排32.03万元,比2018年预算1.71万元,下降5.07%,下降原因主要是行政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减少。
2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19年预算安排109.5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13万元,增长1.98%,增长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2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19年预算安排36.7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万元,增长3.08%,增长原因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
25、“卫生健康(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2019年预算安排15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50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安排城乡医疗救助市级配套经费。
26、“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 2019年预算安排4万元,与2018年预算一致。
2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安排149.3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24万元,下降0.16%,下降原因主要是蚌埠市民政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略有变动。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9年预算安排4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0.50万元,下降50.31%,下降原因主要是自然灾害救助项目调整。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项)”2019年预算安排40.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0.50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自然灾害救助项目调整。
六、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31.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49.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30.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1.7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七、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蚌埠市民政局部门2 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638.04万元,比2018年预算拨款增加138.79万元,增长5.55%,原因主要是彩票公益金地方留存收入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19年预算安排2,638.0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38.79万元,增长5.55%,增长原因主要是彩票公益金地方留存收入增加。
八、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蚌埠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蚌埠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5.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较2018年预算减少23.5万元,下降5.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蚌埠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386万元。计划采购货物(设备)分别为墓区管理及维护、退役士兵教育培训、道路路牌标志设置及维护、羊山公墓建设、救助专用车辆、救助设备更新、送温暖物资、地名普查及成果转化、火化炉环保改造、殡葬灵车购置、救助区域保安保洁服务等,数量分别为1个、1 个、500块、1个、1辆、1批、3000袋、1个、3套、1辆、1个。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6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蚌埠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涉及项目0个。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地名普查及成果转化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建设依托蚌埠市政务服务网相关软硬件基础设施,以蚌埠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已有数据成果为基础,通过已有资料整理和数据重构、业务梳理和规范化、建立业务协同共享机制,达到管理规范化、数据标准化、业务协同化、公众便利化的目标。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项目。创建全省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地区。
2、立项依据。
依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民函〔2015〕265号)、《关于确定全省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地区的通知》(皖地名普查办发〔2017〕9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14〕99号)等文件。
3、实施主体。
蚌埠市民政局、区民政局及相关协作单位。
4、实施方案。
依据《蚌埠市地名地址库实施方案》:一是目标要求;二是现状分析;三是主要内容:全面收集地名地址信息,建立全面、规范、实用的地名地址信息库;依托地名地址信息库,建立在线地名地址管理库;完善网络协同机制,建立上下畅通的传输机制;建立健全地名地址标准管理服务体系;完善地名法规,理顺地名地址管理体制;四是方式方法:对地名地址库进行探索、调研;对地名地址库进行评估;做好部门协调,把好地名地址数据标准化关口;数据入库,建立高效、便民的地名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建立跨部门地名地址业务协同使用和更新,研究地名地址大数据分析;学习借鉴先进试点经验;五是做好成果总结和评估、运用工作。
5、实施周期。按照滚动支出预算编制原则,该项目实施周期暂定为三年,根据实际情况作动态调整。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1)三年支出计划。
2018-2020年该项目拟安排360万元,其中,2018年安排120万元,2019年安排120万元,2020年安排120万元。
(2)年度预算安排。
2019年该项目预算120万元,主要用于区划界线测绘、界桩测绘及道路、地名、门牌采集和利用地名普查成果建立完善地名网站,开发研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等费用。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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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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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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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地名普查及成果转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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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蚌埠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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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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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期 |
2019 |
|
项目金额(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2018-2020年) |
360 |
年度资金总额(2019年) |
12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60 |
其中:财政拨款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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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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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建设依托蚌埠市政务服务网相关软硬件基础设施,以蚌埠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已有数据成果为基础,通过已有资料整理和数据重构、业务梳理和规范化、建立业务协同共享机制,达到管理规范化、数据标准化、业务协同化、公众便利化的目标。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项目。创建全省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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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中期目标(2018-2020年) |
年度目标(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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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完成区划界线测绘 |
目标1:分阶段完成区划界线测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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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类型 |
绩效指标分类 |
指标说明 |
指标值 |
绩效指标分类 |
指标说明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完成区划界线测绘 |
100%
|
数量指标
|
指标1:分阶段完成区划界线测绘: |
100% |
|
指标2:完成界桩测绘: |
指标2:分阶段界桩测绘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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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完成道路、地名、门牌采集 |
指标3:分阶段完成道路、地名、门牌采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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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数据采集准确率 |
≧95% |
质量指标 |
指标1:数据采集准确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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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数据采集任务: |
持续完成 |
时效指标 |
指标1: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数据采集任务 |
持续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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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无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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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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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无 |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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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数据共享 |
可与公安、工商、国土等部门共享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数据共享 |
可与公安、工商、国土等部门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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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方便群众办事 |
方便群众网上申请办理业务 |
指标2:方便群众办事 |
方便群众网上申请办理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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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无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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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无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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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共享数据单位满意度 |
≧9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共享数据单位满意度 |
≧90% |
|
指标2:办事群众满意度 |
≧90% |
指标2:办事群众满意度: |
≧90% |
创建“示范社区”奖补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
开展全市示范社区和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全市“全科社工”(社岗通)服务模式建设、“三社联动”工程试点建设、“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对参与创建活动和试点建设的社区拨付建设资金和奖补资金,并开展评估验收工作,用于对创建成功和试点成功社区的资助,以达到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的效果。
2、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市创建示范社区标准及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蚌办发〔2011〕24号)文件和蚌埠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创建示范社区实施办法>的通知》(蚌民〔2014〕30号)文件。《关于积极开展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蚌办发〔2016〕38号)、《关于开展全省首批“三社联动”工程试点建设的通知 》(皖民办字〔2018〕92号)、《关于扩大全省首批“三社联动”工程试点建设的通知》(皖民社工函〔2018〕526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0)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280号 )等。
3、实施主体。
蚌埠市民政局、区民政局及相关协作单位。
4、实施方案。
分别按照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全市“全科社工”(社岗通)服务模式建设的意见、“三社联动”工程试点建设工作方案、“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评价、集中评议、促进工作的原则,确定创建申报的社区和试点社区,按照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通过查看社区工作基础资料、工作材料和相关数据,看社区硬件建设、服务设施配套等情况,通过随机走访社区居民了解社区居委会在服务居民方面的情况对申报创建和试点的社区进行检查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通报。
5、实施周期。按照滚动支出预算编制原则,该项目实施周期暂定为三年,根据实际情况作动态调整。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1)三年支出计划。
2019-2021年该项目拟安排1248万元,其中,2019年安排348万元,2020年安排450万元,2021年安排450万元。
(2)年度预算安排。
2019年该项目预算348万元,主要用于对达到创建标准、满足基本公共需求的示范社区予以资助和评估验收的费用等,对申报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进行资助,对确定的“全科社工”(社岗通)服务模式建设试点、“三社联动”工程试点和“智慧社区”建设试点进行资助。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19 年度) |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创建“示范社区”奖补资金 |
||||||
项目实施单位 |
蚌埠市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
|
|
|
项目期 |
2019 |
|
项目金额(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2019-2021年) |
1248 |
年度资金总额(2019年) |
348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48 |
其中:财政拨款 |
348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项目概况 |
开展全市示范社区和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全市“全科社工”(社岗通)服务模式建设、“三社联动”工程试点建设、“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对参与创建活动和试点建设的社区拨付建设资金和奖补资金,并开展评估验收工作,用于对创建成功和试点成功社区的资助,以达到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的效果。 |
||||||
总体目标 |
中期目标(2019-2021年) |
年度目标(2019年) |
|||||
目标1:达到验收标准 |
目标1:达到验收标准 |
||||||
绩效指标
|
指标类型 |
绩效指标分类 |
指标说明 |
指标值 |
绩效指标分类 |
指标说明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申报示范社区创建 |
≥9个 |
数量指标
|
指标1:申报示范社区创建 |
≥3个 |
|
指标2: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
5个 |
指标2:开展和谐社区创建示范点建设 |
≥3个 |
||||
指标3:开展“全科社工”服务模式试点 |
≥6个 |
指标3:开展“全科社工”服务模式试点 |
≥2个 |
||||
指标4: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 |
≥6个 |
指标4: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 |
≥2个 |
||||
指标5:“三社联动”工程试点项目 |
≥3个 |
指标5:“三社联动”工程试点项目 |
≥1个 |
||||
质量指标
|
指标1:达到验收标准 |
验收合格 |
质量指标
|
指标1:达到验收标准 |
验收合格 |
||
指标2:按照方案开展试点 |
符合方案要求 |
指标2:按照方案开展试点 |
符合方案要求 |
||||
时效指标
|
指标1:示范社区考核验收 |
每年底前完成 |
时效指标
|
指标1:示范社区考核验收 |
年底前完成 |
||
指标2: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 |
以民政部通知验收时间为准 |
指标2:和谐社区创建示范点建设 |
年底前开展 |
||||
指标3:“全科社工”服务模式试点、“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和“三社联动”工程项目 |
年度开展、年底总结 |
指标3:“全科社工”服务模式试点、“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和“三社联动”工程项目 |
年内开展、年底形成总结经验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无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无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无 |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社区服务能力提升 |
更加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社区服务能力提升 |
更加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 |
||
指标2:社区治理水平提升 |
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养得到提高 |
指标2:社区治理水平提升 |
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养得到提高 |
||||
指标3: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
开展各种面向特殊群体的公益性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 |
指标3: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
开展各种面向特殊群体的公益性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无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无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社区居民满意度 |
≥8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社区居民满意度 |
≥80% |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建设市、区、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动市区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服务站点建设;落实各项养老机构政策补贴;培训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等。
2、立项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安徽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3-2015)实施方案〉的通知》(民福函〔2013〕184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蚌政办〔2016〕33号)等文件。
3、实施主体。
蚌埠市民政局及各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
4、实施方案。
依据《蚌埠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蚌民〔2017〕77号),一是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优先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分类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对居家养老的支持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完善全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保障水平;二是工作目标: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三是实施内容:包括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全面建立完善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持续推进“银龄安康行动”等;四是资金筹措:包括资金来源、资金管理等;五是保障措施:明确责任,抓好落实;部门协作,加强检查;规范管理,严格监督。
5、实施周期。按照滚动支出预算编制原则,该项目实施周期暂定为三年,根据实际情况作动态调整。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1)三年支出计划。
2019-2021年该项目拟安排4525.2万元,其中,2019年安排1508.4万元,2020年安排1508.4万元,2021年安排1508.4万元。
(2)年度预算安排。
2019年该项目预算1508.4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市、区、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动市区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服务站点建设;落实各项养老机构政策补贴;培训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等。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19 年度) |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
项目实施单位 |
蚌埠市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
|
|
|
项目期 |
2019 |
|
项目金额(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2019-2021年) |
4525.2 |
年度资金总额(2019年) |
1508.4 |
|||
其中:财政拨款 |
330 |
其中:财政拨款 |
110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项目概况 |
建设市、区、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动市区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服务站点建设;落实各项养老机构政策补贴;培训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等。 |
||||||
总体目标 |
中期目标(2019-2021年) |
年度目标(2019年) |
|||||
目标1:建成并完善市、区、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
目标1:初步建成市、区、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
||||||
绩效指标
|
指标类型 |
绩效指标分类 |
指标说明 |
指标值 |
绩效指标分类 |
指标说明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或服务站点 |
10-20个 |
数量指标 |
指标1: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或服务站点 |
3-5个 |
|
指标2:举办养老管护人员培训班 |
每年至少1次 |
指标2:举办养老管护人员培训班 |
每年至少1次 |
||||
质量指标 |
指标1:落实各项养老服务政策补贴 |
兑付各项政策补贴 |
质量指标 |
指标1:落实各项养老服务政策补贴 |
兑付各项政策补贴 |
||
时效指标 |
指标1:落实各项养老服务政策补贴 |
年度终了前拨付各区。 |
时效指标 |
指标1:落实各项养老服务政策补贴 |
年度终了前拨付各区。 |
||
成本指标 |
指标1: |
无 |
成本指标 |
指标1: |
无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 |
无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 |
无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
成效明显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
稳步提升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 |
无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 |
无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 |
无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政策知晓率 |
≧8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政策知晓率 |
≧80% |
|
指标2:工作满意度 |
≧85% |
指标2:工作满意度 |
≧85% |
平山公墓管理、建设及维护费用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是对平山公墓墓区进行日常管理,并对公墓墓穴和墓区基础设施进行维修维护,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和谐的祭祀环境;新建各种型号档次的墓穴,满足广大丧户对殡葬消费的各种需求。
2、立项依据。
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蚌埠市平山公墓清明期间工作预案等。
3、实施主体。
蚌埠市平山公墓管理所为项目实施主体。
4、实施方案。
(1)组织工作人员24小时看护监控,聘请保安公司、当地村民进行日夜巡逻守护,保护墓区安全,组织人员设立执勤点和鲜花免费发放点,建立了集中焚烧场所;
(2)新建墓穴需要在墓地中挖坑、取土,用车辆转运土方,回填土方,并使用压路机碾压平整,为后续建造墓穴打好基础;在墓区内铺设水泥通道,填埋墓坑、铺设花岗岩;
(3)为满足社会各界人士对丧葬消费的不同需求,针对不同档次的配套石料,积极组织货源,及时供应石料。
5、实施周期。
按照滚动支出预算编制原则,该项目实施周期暂定为一年,将长期实施,根据实际情况作动态调整。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1)三年支出计划。
2019-2021年该项目拟安排1928万元,其中,2019年安排916万元,2020年安排506万元,2021年安排506万元。
(2)年度预算安排。
2019年该项目预算916万元,主要用于公墓墓区日常管理费用、墓穴及墓区设施维护费用、公墓墓穴建造费用等。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19年度) |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平山公墓管理、建设及维护费用 |
||||||
项目实施单位 |
蚌埠市平山公墓管理所 |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
|
|
|
项目期 |
2019 |
|
项目金额申请(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2019-2021年) |
1928 |
年度资金总额 |
916 |
|||
其中:财政拨款 |
1928 |
其中:财政拨款 |
916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是对平山公墓墓区进行日常管理,并对公墓墓穴和墓区基础设施进行维修维护,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和谐的祭祀环境;新建各种型号档次的墓穴,满足广大丧户对殡葬消费的各种需求。 |
||||||
项目绩效目标 |
中期目标(2019-2021年) |
年度目标 |
|||||
1:推进殡葬改革,提倡文明祭祀,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安全和谐的安葬祭祀环境 |
1:重点做好全年几个祭祀高峰期(春节、清明、中元、寒衣、冬至等传统节日)的群众接待工作。 |
||||||
绩效指标
|
指标类型 |
绩效指标分类 |
指标说明 |
指标值 |
绩效指标分类 |
指标说明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1:新建各档次墓穴 |
约1000座 |
数量指标 |
1:新建各档次墓穴 |
约400座 |
|
2:出售墓穴 |
约1200座 |
2:出售墓穴 |
约400座 |
||||
3、提供安葬服务 |
约3000次 |
3、提供安葬服务 |
约1000次 |
||||
质量指标
|
1:新购石材合格率 |
100% |
质量指标
|
1:新购石材合格率 |
100% |
||
2:墓穴施工合格率 |
100% |
2:墓穴施工合格率 |
100% |
||||
3、服务质量投诉率 |
0 |
3、服务质量投诉率 |
0% |
||||
时效指标 |
1:石材加工完成时限 |
1月之内 |
时效指标 |
1:石材加工完成时限 |
1月之内 |
||
2:墓穴维修 |
限时 |
2:墓穴维修 |
限时 |
||||
成本指标 |
1:通过政府采购石材 |
约300万元 |
成本指标 |
1:通过政府采购石材 |
约40万元 |
||
2:通过政府采购保安、卫生保洁服务 |
约150万元 |
2:通过政府采购保安、卫生保洁服务 |
约5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1:出售墓穴收入 |
4500万元左右 |
经济效益指标 |
1:出售墓穴收入 |
1500万元左右 |
|
社会效益指标
|
1:清明期间安全事故 |
无事故 |
社会效益指标
|
1:清明期间安全事故 |
无事故 |
||
2:殡葬改革宣传措施 |
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栏、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 |
2:殡葬改革宣传措施 |
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栏、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 |
||||
3、便民服务措施 |
增添灭火器、消防水桶等消防设备,设置便民服务台(配有扫帚、轮椅、针、线、药、伞等常用物品)、鲜花兑换处等服务网点 |
3、便民服务措施 |
增添灭火器、消防水桶等消防设备,设置便民服务台(配有扫帚、轮椅、针、线、药、伞等常用物品)、鲜花兑换处等服务网点 |
||||
生态效益指标
|
1:增加绿化覆盖率 |
40% |
生态效益指标
|
1:增加绿化覆盖率 |
15% |
||
2:墓区烧纸放炮 |
明显减少 |
2:墓区烧纸放炮 |
尽量减少 |
||||
3、墓区环境卫生 |
干净整洁 |
3、墓区环境卫生 |
干净整洁 |
||||
3、节地生态葬 |
大力推广 |
3、节地生态葬 |
积极推广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1:殡葬改革力度 |
形成殡葬改革新风尚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1:殡葬改革力度 |
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殡葬改革新风 |
||
2:文明祭祀 |
群众文明祭祀、鲜花祭祀蔚然成风 |
2:文明祭祀 |
群众文明祭祀、鲜花祭祀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丧户对墓区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
≧9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丧户对墓区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
≧90% |
羊山公墓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强化城市居民基本殡葬公共服务,根据省市各级政府的指示精神,在禹会区马城镇羊山公墓规划建设约200亩城市公益性公墓。
2、立项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颁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皖政办秘〔2013〕189号)等。
3、实施主体。
蚌埠市平山公墓管理所
4、实施方案。
(1)完成羊山公墓征地手续及整体规划设计;
(2)清理包括地面建筑物等在内的各种附着物并支付赔偿;
(3)建设羊山公墓围墙并开始整理地形,为公墓下一步建设做好基础。
5、实施周期。
该项目实施周期暂定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实际情况作动态调整。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1)三年支出计划。
2019-2021年该项目拟安排1950万元,其中,2019年安排550万元,2019年安排700万元,2020年安排700万元;
(2)年度预算安排。
2019年该项目预算5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征用公墓建设用地产生的地面附着物清理赔偿、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19年度) |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羊山公墓建设 |
||||||
项目实施单位 |
蚌埠市平山公墓管理所 |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
|
|
|
项目期 |
2019 |
|
项目金额申请(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2019-2021年) |
1950 |
年度资金总额 |
55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950 |
其中:财政拨款 |
550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项目概况 |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强化城市居民基本殡葬公共服务,根据省市各级政府的指示精神,在禹会区马城镇羊山公墓规划建设200亩城市公益性公墓。 |
||||||
项目绩效目标
|
中期目标(2019-2021年) |
年度目标 |
|||||
1:进行墓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围墙、房屋及附属设施、绿化和景观建设等 2:建造并开始对外销售墓穴 |
1:清理包括地面建筑物等在内的各种附着物并支付赔偿 |
||||||
绩效指标
|
指标类型 |
绩效指标分类 |
指标说明 |
指标值 |
绩效指标分类 |
指标说明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各档次墓穴 |
约1000座 |
数量指标 |
新建墓区围墙 |
1座 |
|
出售墓穴 |
约400座 |
|
|
||||
墓区基础设施完成进度 |
30% |
|
|
||||
质量指标
|
新购石材合格率 |
100%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合格率 |
100% |
||
墓穴施工合格率 |
100% |
|
|
||||
工程质量合格率 |
100% |
|
|
||||
时效指标 |
石材加工完成时限 |
1月之内 |
时效指标 |
完成地面附着物赔偿 |
及时 |
||
完成工程施工计划 |
及时 |
新建公墓围墙 |
开始 |
||||
成本指标 |
公开招标工程费用 |
约1800万元 |
成本指标 |
公开招标工程费用 |
约50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出售墓穴收入 |
约100万元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建设公益性公墓 |
保障城市居民基本殡葬服务 |
社会效益指标 |
开始建设公益性公墓 |
保障城市居民基本殡葬服务 |
||
生态效益指标 |
增加绿化覆盖率 |
10% |
生态效益指标 |
保护生态环境 |
搞好绿化规划 |
||
墓区环境卫生 |
干净整洁 |
|
|
||||
节地生态葬 |
大力推广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建设公益性公墓 |
深化殡葬改革,保障基本殡葬服务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建设公益性公墓 |
深化殡葬改革,保障基本殡葬服务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丧户对墓区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
≧9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丧户对墓区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
≧90% |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18]122号)要求,蚌埠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10.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62.04万元,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底,蚌埠市民政局部门共有车辆52辆,其中: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2辆,购置费60万元,其中: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购置费3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蚌埠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联系方式:蚌埠市民政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ahbbmz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