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蚌民〔2021〕210号),市民政局在各区民政、财政初审的基础上,通过材料审查及现场核实等方式,对今年市区申报的5家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1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织)进行了复审,其中4家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1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织)符合申报建设补贴条件。现将2021年度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11月29日至12月5日)。公示期内,如对补贴资格和金额有异议,请向市纪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3715025。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2021年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建设补助经费申请审
核汇总表
附件2:2021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织)床位建设补助经费申请审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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