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启花园”命名的批复
蚌地办字〔2021〕10号
关于“云启花园”命名的批复
蚌埠坤聚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云启花园”命名的请示》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实地勘察和对该名称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在东至解放路、南至治淮路、西至规划用地界限、北至沿淮路开发建设的商住楼“云启花园”的命名,符合地名管理相关要求。经研究,批准“云启花园”为标准地名。该地名不得擅自变更,其使用权依法受到保护。
二、自“云启花园”名称核准之日起,你公司须在6个月内,按规定开工建设,逾期本名称自行作废。
三、你公司须在“云启花园”投入市场前,认真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强制标准设置地名标牌(门牌、楼栋牌、单元牌、楼层牌、户室牌)。
四、你公司须在“云启花园”设标完毕后,报请我办现场验收。
此复。
2021年4月27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市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