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科
职能: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和市本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人:王佳 副科长
联系电话:0552—371502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至12:00 下午 14:30至17:30
办公地点:蚌埠市经开区东海大道3888号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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